分手代理,是以代理人的身份,代理一方(由于某些原因要和配偶、情侣分手,却又不忍心亲口向对方宣布两人关系结束的人)向另一方说分手的中间人,这样避免了直接的伤害让对方更容易接受。而这个代理人要向当事人索取一定的费用,而这种方式就是分手代理。分手代理是2008年8月由教育部公布的171个汉语新词之一。俗语说“宁拆一座庙不破一桩婚”,而现在却出现了替人谈分手的另类职业,简称“分手代理人”,为那些想与恋人分手,又不便、不愿、不敢亲口说的人提供“劝分”服务。2009年11月17日媒体报道,重庆市渝北区李 波家因为兼职做分手代理而走红。
分手代理受到了韩国电影《悲伤电影》中的情节启发而开始决定做这样的代理业务的,而且代理广告打出之后,找上门要求代理分手的男男女女还真不少。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只要分手代理有市场需求的声音,那么分手代理这个业务应该是适应社会需求而存在和发展的。有合必有分,既然有离婚公司帮助人们离婚,也应该有分手代理公司帮助情侣分手。2004年贺岁片《手机》中的一句“审美疲劳”,引发了多少经历“七年之痒”的男男女女的会心一笑。当年3月,国内第一家离婚公司在上海成立,随后,在济南也出现了离婚公司。
情侣间感情破裂导致分手,原本是平常事,可有人却在其中找到了“生财之道”。“如果你想分手,但又难以向对方启齿,就请您找我们。本公司专业代理分手业务。”当前,一些网站上出现了这样的广告。有合必有分,既然有离婚公司帮助人们离婚,也应该有分手代理公司帮助情侣分手。2005年,随着深圳离婚率的激增,香港人“瞄”准离婚市场,纷纷在深圳开办离婚咨询公司。透过离婚公司的背后,分手代理公司也将在市场上大量涌现。
有人说,分手代理是缺乏道德和缺乏责任感的行为。这个问题关键在于代理人的业务素质,与本行业并无直接的联系。据了解,小张在接手每笔业务的时候,都是先劝和再劝离:“你确定要和对方分手了吗?走到来找我们这一步,说出了分手,几乎就不会有回旋的余地了,请您考虑清楚,两个人的一段感情不容易的。”上海的小健也并不是每笔业务都接,他说:“如果对方的理由让我觉得不妥的话,我自己良心上过不去,一定不会接受。”可见,这个行业里的人也不是靠别人的痛苦赚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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