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八字合婚的方法
八字合婚中,可以从夫妻的八字合婚。那么你想知道八字合婚又哪些方法吗?如何根据夫妻两人的八字合婚呢?你了解八字合婚多少呢?不妨随大师一起了解下吧。
最准八字合婚的方法
首先是“生辰八字”,它是依据年、月、日、时的天干地支以成天地之数,求出地支遁藏的人元以立“三才”,观其五行盛衰余缺,结合胎元和胎息的推断,可知“本命”大概;然后,“推排大运”,依据男女阴阳生年决定月令干支顺逆,再依据季节变换算出运程岁月;
其次,结合“流年神煞”,以求祸福得失,人生轨迹的变易;
另外,“六亲旺衰”、“喜神类聚”、“恶煞辩证”、“性命格局”、“命理诗赋”等基本的原理和定理共同构成一个完整而又依据具体情况变化着的方法系统。把天、地、人划分为宇观、宏观和微观三观系统,通过阴阳五行和春、夏、秋、冬季节变换,以及东、西、南、北、中等方位空间和旺、相、休、囚、死等自然的生长规律,构成“天人合一”的动态立体系统的世界观,也为中国预测学提供了方法论。
如若把四柱八字预测作为命运的宏观预测研究系统的话,那么,中国预测学便是它的宇观预测研究系统,而“八字合婚”便是它的微观预测研究系统。
命运的把握自古以来主要探讨的主题除探讨自身状况之外,主要是研究“财”、“官”、“学”、“印”和“比”五个层面,它们是生命之源,立身之本。“财”也同时被称为“妻财”,这在私有制社会里,妻子和财产均属于私有之物;在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下,妻子和财产仍然不能归为公有。尤其是在封建社会男尊女卑“嫁一而终”的时代,积极寻求和美婚姻的方法促进了“八字合婚”研究的发达。
“八字合婚”也就是主要研究“妻财”的问题。民间“换贴子”的习俗,就是未婚男女家庭之间互换“生成八字”的活动。双方根据四柱八字预测男女命运和性情,合则订婚以至嫁娶。”
命理学中的八字合婚原则和方法
一、男命八字比劫太旺,而伤财神妻星时,可配伤官多之女命。相反若女命八字中比劫太多时,则应配合男命食神、伤官多之人,如此才能互相调和,化凶为吉。其他各神可类推得知。
二、无论男女的八字,互相配合,能够五行中和,各取所需,各得其所,不偏枯者,是为好的合婚。如金太旺的八字,就配合以金为喜用神的八字,就能成为良缘。
三、以日干的配法,如果双方八字中和,无严重克害且双方日干和为一体而为喜用神时,那就更好了,往往这对夫妻,同心一体,令人羡慕。例如:甲日出生的人与己日出生的人,或乙日出生的人与庚日出生的人等,此为阴阳结合一气,而成为幸福伴侣。
四、生日地支看法,男命日支为妻宫,女命日支为夫宫,能互相配合,不发生互相刑冲克害,或合化为用神,那就是好婚姻。如果日支互冲,但有另一合神解除此冲象者,即能逢凶化吉。
五、双方八字命宫最好不要六冲,冲则不稳,在性格上往往不能调和。例如:一方命宫为子,对方为午;或一方为寅另一方为申。余类推而知。
总之,命理八字合婚,要用男女双方的八字来看,一定要使其强弱均等,忌刑冲克害。当然,也要采用太过或不及,抑制生化,喜忌原则,不要互相损害用神,才是最理想的配合。
晚婚的八字:
男女命,伤官显明者,选择配偶的条件最高,现在的大男剩女们大多如此,易晚婚。女命枭神显明者,易婚变。枭劫重重,晚婚。男命,财官不显晚婚者多。女命伤、劫、枭显明者,婚晚,容易失婚姻的机会。
传统八字合婚方法
生肖属相合婚法
此法认为:凡男女出生年的年支相刑、相害、相冲者不宜婚配,相合、相生者宜婚配。如丑戌相刑,丑年生者不宜与戌年生者婚配;子未相害,子年生者不宜与未年生者婚配;子午相冲,子年生者不宜与午年生者婚配;寅亥相生相合,寅年生者宜与亥年生者婚配。(余者类推)这种方法简单地从双方四柱的年支生克冲合刑害关系合婚,忽视二者命局的整体配合,显然是片面、粗糙而不足取的。
神煞合婚法
此法以唐朝吕才神煞合婚法为代表,以男女双方原命局的神煞为依据进行合婚。此法在命学界素有争议。特别是明朝张楠对其痛加批驳曰:“只以男女命浪立数目,配合相成,名曰合婚。妄立天医、福德为上婚,游魂、归魂为中婚,五鬼、绝命为下婚,其谬甚矣。安可只以男女二年命,舍去月与日时,而能论人婚配者乎?若有是理,则天下之议婚者是俱择上、中二婚者而配之,择下婚者而舍之,其法甚易而不难,宜乎天下无失夫之妇,丧偶之男矣。夫何后世又有孤霜之患者?份虽出于宿世之所定,亦由于议婚者之不明也。然论婚之礼,人道之端,亦不可不慎也。其理当何如耶?但当看男命,带比肩、劫财重者,必择女命带伤害、食神重者配之。若女命带伤官食重者,必择男命带比肩、劫财重者配之。此合婚之正理,岂可以吕才上中下三婚无根之说,无据之理而设人之婚配也耶?吕才说之谬,不足信明矣。”但批驳归批驳,直至今天,仍有一些批命者沿用吕才之法,并且在某些方面还有一定程度上的准确性,这说明此法多少有些值得研究的内核。张楠提出的比劫食伤相配之法,虽有一些道理,但也未免过于简单、粗糙,尚需补充完善。
其他方法
1. 双方年柱或日柱干支相配(宜生合、忌冲克)
2.夫妻星相配(正财配正官、偏财配七杀)
3.年命相配(宜纳音相生)。
无论哪一种方法,都多少有可取之处,但都不够完善。正是由于上述合婚法则的缺陷,再加上批命者技术水平的局限,往往将不宜配合的怨偶扯在一起,而将适宜婚配的佳偶无情拆散。错误婚配造成的悲剧将如影随形地缠着命主走完痛苦的婚姻旅程,岂可当儿戏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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